“我们坚决反对进口废旧轮胎,中国不能成为发达国家处理废旧轮胎的垃圾场。”7月1日,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理事长鞠洪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记者采访的大部分专家及业内人士表达了跟他同样的观点。
危害:废胎处理不当将成污染源
在应否进口废旧轮胎的讨论中,部分专家反对进口废旧轮胎的理由是,废旧轮胎的处理和利用是世界橡胶工业的一大难题,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国对废旧轮胎的无害化处理都没有很好的技术。
据介绍,废旧轮胎具有很强的抗热、抗机械性,且很难降解,上百年都不会自然消失掉。如果露天存放,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而且日晒雨淋后,极易滋生蚊虫、引发传染病,并易造成火灾,而且产生大量有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历史上,日本、加拿大、美国、中国都有过因大量堆积废胎起火的事例。
一位业内人士给记者举了一个这方面的例子。1999年9月,在美国加州某县,700万条堆积的废旧轮胎自燃起火,大火的温度高达1000多摄氏度,浓烟直达600多米的高空,至少熔化出363688升油脂,流进附近的一口水塘。水塘变成油塘后又继续燃烧,严重威胁到当地居民的健康,同时,数百吨污染物还飘落到100公里外的旧金山和加州首府,更近一些的城市则在刮风的时候下起了黑雨。
“在法规健全、技术发达的美国尚且存在这样的问题,对于法规还不够完善、技术不先进的中国来说,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就有可能变成灾难。”这位业内人士语气沉重地说。
专业人士介绍说,对子午胎的翻新和处理在我国刚刚起步,远没有得到普及,尤其是子午胎翻新技术与国外差距巨大。而进口的废旧轮胎多是子午胎,如果没有好的技术,不仅翻新质量不能提高,而且增加了处理的难度。
现状:利益驱动使一些企业铤而走险
尽管如此,在利益的驱动下,仍然有一些企业在进口废旧轮胎。2004年,南通一家生产胶粉的企业,收到日本企业无偿提供的两个集装箱几百条共几十吨的旧轮胎。由于该企业申报进口的是旧轮胎生产胶粉,商检部门以“改变了轮胎的形状”为由而将货扣押在海关。
“幸好他们的业务被中止了,没有继续进行下去。否则,仅此一家企业就将得到万吨废旧轮胎,同时,中国也将增加万吨的固体废物。”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废胶综合利用分会副秘书长曹庆鑫告诉记者,类似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尤其是一些直接做翻胎的企业,进口来的废旧轮胎中大部分是“黑色垃圾(废胎)”。
据曹庆鑫介绍,我国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明文规定禁止进口废旧轮胎,当时这样做是有原因的。首先,仅靠目测和经验很难鉴别废旧轮胎的内在质量。国外翻胎企业一般对收购的旧胎先做激光全息轮胎无损质量检测,如胎体没被破坏,则确认是旧胎,可用于翻新,反之则为废胎。但由于该检测设备价值20多万美元,我国翻胎企业根本不可能广泛采用。
其次,国外轮胎的设计技术定位,更多的是考虑轮胎使用的高速性和舒适性,很少顾及其超载性能。但超载现象在我国比较突出,所以翻新轮胎对车辆安全性的影响必须考虑。
措施:国家尽快出台管理政策
据有关部门介绍, 全世界每年产生大量的废旧轮胎,而中国旧轮胎的翻新率目前还不到4%。但由于政策法规方面缺失,我国在废旧轮胎的回收再利用和翻新环节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
“在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废旧轮胎处理都是政府补贴产业。但是,在中国,国家有关部门组织起草《废旧轮胎回收利用条例》的过程中,竟然有人建议向新轮胎企业也要收取废旧轮胎处理费押金。”一位人士向记者指出,这是个很奇怪的现象。
鞠洪振认为,在轮胎的翻新利用方面,我国其实有很多工作可以做。他指出了目前急需进行的几项关键工作。
一是要做好新胎厂的工作,提倡新胎企业开展翻胎业务。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轮胎生产、销售、使用、回收以及翻新各个环节的配合协作,必须加强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特别是加强新胎企业和翻胎企业的合作,共同努力提高我国轮胎的利用率。新胎厂的精力应该集中在研究提高生产工艺以及轮胎翻新的生产工艺和测试设备国产化上。
二是要加大废橡胶综合利用的工作,提高胶粉和再生胶的质量,搞好后加工研究和生产。
三是要制定废橡胶综合利用行业安全、环保、清洁生产自律标准,不能使遍布城乡的再生胶厂造成二次污染。
鞠洪振认为,在解决废旧轮胎处理的问题上,最重要的是要有国家的政策来支持。他建议,应参照国家收取污水处理费的办法,在新胎销售时,直接向使用轮胎的单位和个人加收废旧轮胎处理费。据悉,欧美国家大都是采用此种办法。
《中国汽车报》2005年7月11日b10版
国外和我国台湾如何处理废旧轮胎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国大陆至今没有关于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的具体立法。一些专家对记者谈到了国外及我国台湾在废旧轮胎处理方面的立法和治理措施,其中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禁止废旧轮胎进口的政策。
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名誉会员、台湾远记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永锡介绍,在美国,每处理一条轮胎,政府即给予3美元的奖励。在台湾,由企业和管理部门联合成立了专业清除回收废旧轮胎的处理厂,每吨废旧轮胎由“行政院卫生环保署”按3200元新台币(865元左右人民币)给予补贴,鼓励废旧资源再生综合利用。
“当前环境污染已受到全球的关注,许多国家和地区已严禁焚毁和抛弃废旧橡胶轮胎,大力提倡再生利用,变废为宝。”张永锡说。
2004年12月12日,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信息站收到来自澳大利亚一位同仁的邮件,邮件全面介绍了澳大利亚政府全面推介的“No Waste(没有垃圾)”计划。澳大利亚决定取消填埋垃圾场和尽量减少填埋垃圾,同时大幅度提高对废弃物再利用企业的奖励政策和标准,并鼓励使用“可再生资源制品”。在澳大利亚每年产生废旧轮胎约18万吨,政府鼓励生产胶粉用于沥青改性胶粉筑路等。政府对废胎每吨补贴115澳元(597元左右人民币)。
据介绍,发达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对于废旧轮胎回收再利用已经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法律政策体系,有力地支持了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如美国有《资源与回收法》、《轮胎回收利用法》,德国有《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法国有《废弃物及资源回收法》,韩国有《资源节约与再生使用促进法》,日本有《促进循环型社会基本法》,我国台湾地区有《资源回收再利用法》、《废轮胎回收清除处理费费率》等。
芬兰除了出台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的法规外,还辅以技术开发和市场培育的指导。目前,芬兰已有140多个回收点,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率达100%,不仅年创造12亿美元的财富,而且还使5000多人得以就业。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很多国家都明令禁止进口废旧轮胎。据中国驻亚丁总领馆经商室提供的信息,也门共和国规定禁止进口废旧轮胎,巴基斯坦在其进口贸易政策中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翻新轮胎和旧的充气轮胎。最近,巴西外贸委员会也决定,巴西禁止进口废旧轮胎,而且还规定,从2005年开始,轮胎业收集和回收利用轮胎的数量,必须超过该行业在国内轮胎销售量的20%。
在今年5月23日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召开的第十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上,来自马来西亚废旧轮胎环保中心的梁德顺先生介绍,马来西亚也禁止废旧轮胎进口,由国家统一在国内回收废旧轮胎,免费向企业提供,并且规定,凡利用废旧轮胎生产的产品,一律免税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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